来源:县交通运输局???作者: 访问量: ???发布日期:2017-12-19???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
为增加城市客运经营许可工作透明度,确保许可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 现将桃江县交通运输局通过行政许可审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由申请人申请的城市客运经营之相关事项予以公示。欢迎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进行监督,如有意见或建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反映,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,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。反映人为法人的,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,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,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。
联系单位:桃江县交通运输局
联 系 人:符跃安
联系电话:0737-8822216
传真电话:0737-8203070
(公示内容附后)
桃江县交通运输局
2017年12月18日
桃江县交通运输局
关于同意50台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
到期续牌的公示
桃江县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12月7日、12月8日收到桃江县安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、桃江县顺发出租车有限公司分别申请32台和18台巡游出租汽车延续经营的请示,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,经我局行政许可审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同意其到期续牌,继续经营,具体内容如下:<ol list-paddingleft-2">
经营主体
桃江县安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
桃江县顺发出租车有限公司
经营期限:6年
具体期限以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》为准
三、车辆数量及要求:
必须按《桃江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协议》要求投入50台巡游出租汽车(其中桃江县安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32台,桃江县顺发出租车有限公司18台),并办理相关证照及营运手续。
经营范围
按巡游出租汽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。 特此公示。
桃江县交通运输局
2017年12月18日